美国犹他州的一名女性在她的黑莓手机上使用谷歌地图服务,却因为被提供了错误的行走路线,走入高速公路而被撞。目前此女子正向谷歌提出起诉要求赔偿。
大家买零食什么的是否经常有看到里面有一小包“化学性物质”的东西,如“干燥剂”并标有“请勿食用”字样,你是否有想过为何他们必需 印上这样的字眼呢?特别是如果在买一双鞋子时,有谁那么傻会去吃包装盒里的“小包东西”呢?有必要写“请勿食用”吗?
Enter Lauren Rosenberg 来自犹他州帕克城,她通过黑莓使用谷歌地图搜索从该城的Daly大街96号前往到Prospector路1710号的路线。谷歌给出的路线包括,沿着一个叫做鹿谷路(Deer Valley Drive)行走,而这条路也就是犹他州高速通道 224路线,并没有行人通行的。
根据法庭的文件显示,她并没有寻找其他路线或是安全避开车流行走而直接走在交通繁忙的高速公路上而遭致车祸,她因此向谷歌起诉10万多美元的赔偿。
被告对象谷歌,因为它提供的“谷歌地图”服务向Plaintiff Lauren Rosenberg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引导她进入State Route 224,一条没有行人行走的乡村高速道路,道路上所有的汽车都是高速飞驰,这对行人的安全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的。
被告谷歌应该保证自己所提供的行走路线的精确性绝对可靠的条件下才能使用网站地图。
直接由于被告谷歌的疏忽、轻率、漫不经心而提供不安全的路线, Plaintiff Laren Rosenberg被带入了一条危险的高速公路而被汽车撞到…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当我因为自己犯错而责怪别人时,我的父母经常会对我说的话。估计这次他们会说, "如果谷歌叫你跳悬崖,你会跳吗?"
除非我还是小孩,否则叫我从高速公路上走,我肯定会绕过的。
就如 Danny Sullivan这篇文章指出,如果你通过台式电脑或是笔记本搜索线路的话,你就会看到我文章开头提到的"请勿食用此包装内的物品"的警告:
行走的线路目前是测试版。当心– 此线路可能没有人行道。
微软的Bing地图搜索也有类似的警告 :
注意,这条路可能没有人行道。
但问题是用户的黑莓屏幕显示器为320×480像素,如果真要谷歌把这个警告显示出来,估计也没有什么空间来显示地图了。
因而,谷歌需要人们能够学会使用在幼儿园就教过的常识来理智地使用地图服务,除非谷歌地图真的发展到无懈可击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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